说明:

 注意:本程序为了贯彻省司法厅“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的服务要求,在线审查您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让您只跑一次!保证在网上即可了解自己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继承!!具体申办业务(相关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等需要和公证员当面对接并现场办理!!!


涉及公证事项及准备材料
  • 出行同意声明(委托)公证 说明
  • 车辆委托 说明
  • 房产委托 说明
  • 监护公证(委托监护) 说明
  • 委托继承公证 说明
  • 委托代办户口迁移公证 说明
  • 委托合同 说明
  • 招投标委托 说明
  • 转委托公证 说明
  • 终止委托声明书公证 说明
申办流程
申办流程
申办须知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如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

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如果您对操作及技术有疑问申请前请咨询信息中心电话:0451-58699186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1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1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

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

国信公证处总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365号            电话:0451-53624755

市民大厦政务窗口: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A区服务窗口            电话:87153333-1139

长江路分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63号            电话:0451-51025566

群力工作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一大道1840号            电话:0451-59678111

新区公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一街653号            电话:0451-55386333

 

材料上传小技巧:

您提交的材料,扫描设备参数建议设置为A4大小,分辨率150dpi(关闭各种自动校正模式) ,不用进行图片编辑切除多余部分,直接上传对应位置即可,建议单个文件大小为1MB左右。

如用手机直接拍照,请在光照均匀的空间,手机与拍摄的目标材料平行(不要有近大远小的效果,材料完整优先,忽略边缘其他内容)点击对焦拍摄上传。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微信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微信账户内)。

为了避免退费给您带来的不便,建议您在审核材料通过同接待人员沟通后,再选择支付方式(线上/线下)。


特别说明:

如您使用APP进行电子数据保管及证据保全,“公证币”是支付给应用软件的使用费,公证费需要你提请出具公证书后来我处另行支付。望周知



我已阅读并同意 《在线受理服务使用规则》《申办须知》《公证云隐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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