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分管副厅长刘勇同志关于公证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对国信公证处开展档案数据化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处通过摸底论证、调查研判,制定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档案数字化建设标准及流程》、《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服务标准》等档案信息数据化处理工作的相关工作制度,并在7月21日处党支部扩大会议上研究通过。
8月21日,经公开磋商竞价招标确定,哈尔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一期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开始进入工作现场。本处档案信息化处理工作主要是:拆卷、整理、扫描、修图、著录、质检、挂接等,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规定的扫描影像存储格式、扫描精度要求等对需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保证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电子影像数据准确无误,并与纸质档案相匹配,达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依法依规对公证档案信息数据化处理和利用,是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对提高公证行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